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了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也已出台,编号为GB50034-2013,自2014年6月1日起实施。其中,第6.3.3、6.3.4、6.3.5、6.3.6、6.3.7、6.3.9、6.3.10、6.3.11、6.3.12、6.3.13、6.3.14、6.3.15条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原国家标准《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04同时废止。
为了认真贯彻住房城乡建设部大力加强规范宣贯的指示精神,配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宣传、贯彻、实施以及监督工作的开展, 住房城乡建设部建筑环境与节能技术标准委员会委托我中心负责承办第二批计划规范宣贯培训班。请有关单位根据自身业务需要积极组织相关人员参加者研讨、交流。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新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与旧版对照内容解析:总则,术语,一般规定,照明数量和质量,照明标准值,照明节能,照明配电及控制,照明管理及监督;
二、新版《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实施要点难点;
三、关于新版标准中照明节能评价指标(LPD限值),设计如何符合LPD要求的分析;
四、关于半导体照明技术在室内照明应用的关键技术;
五、照明节能智能控制技术;
六、居住、办公、工厂、商店的室内照明设计案例分析;
七、国内外最新照明设计案例解析和现有工程应用技术介绍。
(二)、主讲专家:赵建平及规范组成员 (中国照明学会副理事,中国建筑科学研究院环能院副院长,《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50034-2013)》规范组组长。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报名截止日期为每期开班前五天)
时间: 2014年7月25日—27日
地点: 青 岛(7月25日报到,上课一天半,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四)、相关费用与报名办法
1、培训费每人1000元(含资料费),食宿统一安排,费用自理;开具报销凭证。为便于管理,请各单位集体组织参加,集体组织6人以上免一人培训费,培训结束后,颁发培训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的重要依据;或将继续教育证书交我单位加盖公章,计入继续教育学时和培训内容。请各位学员报到时准备近期1寸免冠照片2张。
2、参加学习的学员根据以上培训计划认真填写报名回执表,并请于报名截止日期前传真至我中心:
电 话:(010)82619158 15910560958
传 真:(010)62523591
联 系 人: 朱丽娜 谢凤娇
3、会务组在收到报名回执表后,于报名截止前三天发放报到通知,详告具体地点、乘车路线、食宿及日程安排等有关事项。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人才培训中心
二○一四年五月十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