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初审:符合《“山东省绿色照明奖”评选规程》要求的申报材料,由秘书处分别转交初评委员进行实地考察和初审,初评委员自接到材料起7个工作日完成初审并将初审意见发送秘书处。
2、终审:2018年11月24-30日期间召开终审委员会会议并完成终审,终审委员会意见通过秘书处转交组委会会签。
3、公示:2018年12月2-3日,组委会将在相关网站公示评奖结果。公示完成报山东省绿色照明评委会确认评选结果,印制材料,筹备山东省绿色照明奖颁奖典礼。
4、表彰:2018年12月15日由主办单位联合举办“第二届山东省绿色照明奖”颁奖典礼、举办获奖项目成果展示宣讲论坛、优秀单位和个人经验交流会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