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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中国(深圳)照明产业链科技创新展览会”震撼来袭

日期:2021-12-09 来源: 山东照明学会 浏览: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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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过近三十年的快速发展,我国照明产业在国内外市场的严苛考验下,技术不断进步,市场持续拓展,已成为全球照明产业的制造中心和供应链枢纽,产业规模超过6,000亿元人民币,占全球照明产业比重60%以上。同时,随着LED技术革新所带来的行业红利已接近天花板,全行业增速逐年收窄,照明产业面临转型升级和创新发展的新一轮挑战,以智能化健康化绿色低碳照明系统为主导方向的高质量发展将成为产业发展的必由之路。
  照明行业是一个深供应链行业,体现了我国从重工到轻工的完备工业体系能力,涵盖原材料、外延芯片、封装器件/模组、光学部件、元器件、驱动电源、控制装置、配件/套件、生产/检测设备、检测认证及信息服务直至各类照明应用产品。产业链各个环节上的高质量发展将决定整个照明应用端的高质量发展,疫情肆虐之下,全球化供应链的脆弱性暴露无遗,后疫情时代如何实现照明供应链的安全与高效并重成为全行业需直面的课题。全行业应进一步贯彻新发展理念,紧密围绕“拓展产业链宽度和深度促进科技创新,”做好供应链的补链、强链、固链工作,以构建现代化供应链体系,进而推动整个行业的高质量发展,践行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战略。
  鉴于此,中国照明电器协会顺势而为,从照明全产业链入手,以“科技创新融合,智能绿色提质”为主题,整合行业资源,于2022年9月在深圳主办“中国(深圳)照明产业链科技创新展览会”,搭建一个全球照明行业商贸对接、信息发布和科技创新成果展示的全新“会+展”的一体化平台。展会同期,还将举办行业十强发布、产业发展大会、供应链技术论坛和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等精彩纷呈的系列活动,为照明行业把握发展方向、拓展市场机遇、推动创新合作提供一站式高价值服务。
  现将参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展览会概况:
  展览会名称:2022中国(深圳)照明产业链科技创新展览会(CLITI)
  2022 China (Shenzhen) Lighting Industrial Chain Technology Innovation Exhibition
  展出时间:2022年9月14-16日
  展出地点:深圳国际会展中心(宝安)2和4号馆
  Shenzhen World Exhibition & Convention Center Hall 2&4
  主办单位: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China Association of Lighting Industry(CALI)
  承办单位: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秘书处 Secretariat of CALI
  二、参展单位条件:
  中外相关企业机构均可在报名参展。国内企业报名时须提供营业执照等相关证件。被国家有关部门查处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单位不得参展。参展单位必须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不得展出侵犯知识产权的产品。否则一经发现,将取消参展资格。
  三、展出范围:
  1、智能健康低碳照明综合示范:智能照明、光健康、绿色照明低碳等新技术、新方案、新应用的展示;
  2、照明成品:各类光源及室内外灯具产品,并涵盖农业照明、车用照明、离网照明、教育照明、文旅亮化、智慧城市等细分市场;
  3、原材料/元器件:各类传感器、物联网/通讯模组、各类芯片、MCU、MOS管、整流桥、基板、电子线路板、被动元件、导光材料;
  4、光电器件/模组: LED外延及芯片、LED封装器件、LED光源模组、光引擎、光学透镜/反射器/薄膜、衬底材料、封装材料等;
  5、电源/驱动/控制:驱动电源/开关电源、电感/电子镇流器、变流器、变频器、调光/控制装置、智能硬件等;
  6、配件/套件:灯罩、灯头、灯座、泡壳、塑件、灯盘、支架、散热件、连接器、电线/电缆、五金、其他配件/套件等;
  7、生产/检测设备:光源组装线、灯具组装线、贴片机/插件机、回流焊/波峰焊设备、老化线、注塑机、灌胶机、点胶机/粘胶机、焊线机、固晶机、包装机/打标机、光电测量设备、其它设备等;
  8、检测认证/信息服务:检测机构、认证机构、行业媒体、相关服务机构等。
  四、拟邀请参观:
  1、主管机构及产业部门
  (1)国家发改委、工信部、住建部、科技部、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认监委、国标委)等;
  (2)各省市发改委、经信委、建委、科技局、环保局、供电局及有关照明主管部门;
  (3)各省市城市照明管理机构。
  2、海内外机构
  (1)海外照明行业相关机构;
  (2)欧盟、北美、澳洲、日本、韩国等照明行业组织;
  (3)国内照明相关行业组织。(中国室内装饰协会、中国家具协会、中国塑料加工工业协会、中国工业设计协会等及地方照明行业组织。)
  3、国内外照明企业
  (1)海外照明企业采购人员;
  (2)照明产业链中上游配套企业;
  (3)照明成品生产企业和设备生产企业;
  (4)照明产品经销商、工程商及代理商。
  4、科研与检测机构
  (1)照明相关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
  (2)照明检测和认证机构等。
  5、照明设计与工程应用单位
  (1)设计院和照明工程项目相关单位;
  (2)照明设计公司、工程公司、装饰公司;
  (3)照明工程甲方及相关建筑单位。
  6、建设与用电单位
  (1)各政府机关、学校、办公楼、医院、体育场馆、博物馆等各行业建设与用电单位;
  (2)商场、超市、物流、交通等各行业建设与用电单位;
  (3)石化、钢铁、机械、轻工、纺织等工业企业生产制造企业建设与用电单位;
  (4)国防、部队、军工等用电单位。
  五、参展费用、展位设施及服务内容:
  (一)参展费用:
  (二)优惠政策:(有多项优惠可叠加计算)
  1、中国照明电器协会会员单位,优惠5%;
  (2021年12月31日前办理完入会手续,且履行义务的会员单位)
  2、申请180平米(含)以上展位的单位,优惠10%;
  3、申请270平米(含)以上展位的单位,优惠15%;
  4、申请360平米(含)以上展位的单位,优惠20%;
  5、2022年3月1日前完成报名手续并支付展位费的单位,优惠5%。
  (三)标准展位内设施配置:
  9平米标准展位:背板、地毯、一张桌子、三把椅子、两只射灯、一个废纸篓、一个220V电源插座(功率不超过500瓦)、参展商中英文名称楣板。为所有参展单位在《展览会会刊》中刊登名录,并免费提供《展览会会刊》[36平米以下1本,36平米(含)以上2本]。
  六、参展办法:
  (一)展位安排原则:按参展商的产品性质、报名次序和申请面积划分展区展位。
  (二)参展流程:
  1、登陆协会官网www.chineselighting.org或协会微信公众号“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或通过联系主办单位获取报名表进行报名注册;
  2、主办单位将与报名参展的企业联系落实展位,并发送《付费通知》和《参展商服务手册》。展商按照付费通知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付款;
  3、主办单位在收到参展企业的展位费后将发送《展位确认函》;
  4、如需参展企业和主办单位双方签字盖章的参展合同,请与主办单位联系。
  七、参展规定:
  (一)所有展品不得在展出现场零售;不得展出本展览会规定的展出范围以外的产品;参展展品及宣传品中必须使用符合国家法规和标准规定的产品名称;尊重知识产权,不得展出仿冒产品;不允许非相关专业展品参展。若展出现场发现上述情况,将取消参展资格,清除出展馆,其参展费用不予退回。
  (二)已报名并付费的参展商要求取消参展,必须书面通知主办单位,说明理由,并得到主办单位的同意。如在开展前120天之前提出退展,参展商可获得100%展位费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90天至120天以内提出退展,参展商可获得50%已交参展费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60天至90天以内提出退展,参展商可获得25%已交参展费的退款。如在开展之前60天以内提出退展,不再退款。退展的具体日期应是主办单位收到书面通知的日期。
  (三)主办单位保留因场馆、消防等规定改变展览会展位平面图和调整相应展商展位的权利。
  (四)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因疫情、天灾、战争、政策等不可抗力因素致使不能履行或不能如期履行协议,发生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可以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推迟履行协议。
  八、展会同期重要活动:
  (一)中国照明产业发展大会;
  (二)全球照明供应链技术论坛 ;
  (三)中国照明行业暨产业链十强发布;
  (四)中国照明电器协会理事会;
  (五)中国照明电器协会各专委会活动;
  (六)照明企业的新产品新技术发布会;
  (七)地方照明行业组织活动;
  (八)年度创新产品奖评选活动。
  九、主办单位联系方式: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地址: 北京市西城区月坛北小街4号,邮编:100037
  联系人: 赵维欣、孙述怡、邓茂林
  电话/传真:010-65135872、65135873、65276109 
  电子邮件:cliti@cali-light.com(展会专用邮箱)
  展览会网址: www.chineselighting.org
  微信公众号:中国照明电器协会
  十、展览会广告:
  本届展览会将有多种广告形式供展商选择,如专业杂志广告、展览会会刊广告、参观导引广告、展览会网站广告,参观证吊带广告及展览会现场广告等。欢迎广大展商预定,具体详情另行通知。拟做广告和举办会议的展商请于我们联系。
  参展申请表及展品范围请下载附件。
  附件1:参展申请表及合.doc
  附件2:展品范围及编码.doc
文章来源:中国照明电器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