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景观照明奖”评选规程:
一 评奖目的:
倡导景观照明全产业链重品质、重信誉、重环保、重科技创新,树立优秀景观照明产品研发、设计,优秀景观照明工程规划、设计、施工、运营标杆和典范,引领和促进景观照明产业健康发展。
二 申报对象:
中国范围内,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企业、设计院(所)、设计公司、高等院校、研究院(所)、照明工程公司、城市与景区照明管理运营单位、设计室。
三 主办单位: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景观照明专业委员会
四 奖项设定:
1 产品奖(已经量产的灯具、电器类产品)
2 工程奖(已经竣工验收的工程项目)
细分为:设计与施工一体化、工程设计、工程施工
3 设计奖(独创且已经完成作品或通过评标的工程设计方案)
细分为:灯具设计、灯光雕塑设计、工程项目设计
4 单位奖:景观照明工程设计与施工
景观照明工程施工
景观照明工程设计
景观照明工程产品生产及供应商
5 人物奖:设计师、项目经理、杰出贡献者
五 证书等级:
产品、工程及设计奖设立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优秀奖
单位设立杰出贡献单位、优秀单位
人物设立杰出贡献者、优秀项目经理、优秀设计师、新锐设计师
五 评选时间:
每年一次,每年6 月15日前申报,6月30日前初审,7月10日前终审,7月10日公示,7月22日颁奖(周日顺延)。
六 送审标准:
1 产品奖:创新性、实用性、经济性、节能环保、产品推广、客户服务文件。
2 工程类:地域文化代表性、地标性、安全性、耐久性、节能环保、设计效果与实景效果的一致性、视觉效果评价。
3 设计类:原创性、创新性、地域文化、艺术与科技结合的结合性、商业价值、节能环保。
4 单位奖:有规划、设计、施工资质(含景观照明专委会颁证),完成年销售额,近几年获奖数量,甲方评价。
5 人物奖:有技术职称或职业资格、专业学习经历、获奖数量、单位推荐、甲方评价。
七 办事机构:
1 主办单位秘书处
2 终审委员会秘书处邀请行业专家5-7人组成
3 地区评审组组长由合作地区机构单位推荐专委会确认
4 评审委员会:由终审委员、地区评审组长组成。
七 申报办法和要求
1 评选活动采用由申报对象自主申报与合作机构(提名委员)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按通知要求时间,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zgjgzm@163.com。
2 申报材料符合规定和要求的产品、工程、设计、单位、人物,由秘书处交评审委员初审、考察并签署推荐意见,发送秘书处,秘书处组织终审、公示评选结果、收集反馈意见,中国照协景观照明专委会全体委员会议举办颁奖典礼。
3 申报时应按照《中国景观照明奖申报材料一览表》要求提供材料(附件)。
中国照明电器协会景观照明专业委员会
2017年5月23日